大仪镇副镇长招商引资“玩滑头”获刑2年
| 招商动态 |2016-04-13
关于仪征的那点事儿
副镇长招商引资“玩滑头”获刑2年
丁某,男,1976年10月8日出生,研究生文化,曾是仪征市大仪镇政府副镇长(副科级)。丁某在担任仪征市大仪镇副镇长期间,通过以政府财政资金购买社会资金进行虚假增资、购买虚假验资报告等手段,为企业办理虚假登记注册、增资事宜,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45.8162万元。
2011年3月,丁某动用财政资金51.056万元用以购买社会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,为扬州振宇电器设备有限公司、扬州庆源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分别虚假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,完成两家公司变更登记并支付相关费用。6月,丁某动用财政资金44.8036万元用以购买社会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,为仪征市林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、仪征市开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虚假注资人民币1500万元,完成两家公司的注册登记并支付相关费用。11月,丁某动用财政资金44.1066万元用以购买社会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,为仪征市大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、仪征市吉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仪征市吉长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虚假注资人民币1000万元,完成三家公司注册登记并支付相关费用。
2012年11月,丁某安排他人动用财政资金5.85万元从赵王祥处购买虚假验资报告4份,分别为仪征市泰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虚假注资人民币5500万元、仪征市鸿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虚假注资人民币2500万元、仪征市库丰商贸有限公司虚假注资人民币2500万元、仪征市昶诚装潢有限公司虚假注资人民币2500万元,完成四家公司注册登记。2013年12月23日,仪征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丁某犯滥用职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。
大仪征有态度丨有深度丨有温度的大仪妈